十堰中央商务区项目经理部水稳运输车辆租赁询比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中央商务区项目经理部

水稳运输车辆租赁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 **中央商务区项目经理部水稳运输车辆租赁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中央商务区项目经理部水稳运输车辆租赁;

1.2采购人: ****;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因**中央商务区项目部现场施工需要,现需询比租赁一批水稳运输车辆。本次水稳运输车租赁不含税最高限价约为 180.26万元;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水稳料运输车租赁 ;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至项目完工 ;

2.4服务地点: **中央商务区项目施工现场;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2.5.1供应商在租赁期间不能因租赁物权属等纠纷影响采购方对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否则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2.5.2供应商应将性能良好、满足采购方施工需要的租赁物交付给采购方使用,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上述标准。

2.5.3供应商应保证租赁物及随车操作人员证照齐全,向采购方出示有关证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套,且水稳运输车辆数量不低于8台,可满足调配需求。

2.5.4供应商报价前需自行踏勘现场,熟悉运输范围内的道路状况及当地运输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所有现场运输车辆必须具备合法手续及相关证照、保险;报价前需充分考虑潜在的、不可控的风险及损失;车辆加油费用、维保费用及驾驶人员食宿、工资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5.5租赁期间及租赁物进出场过程中,因供应商随车操作人员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操作规程或供应商机械、设备故障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承担责任,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5.6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在采购方施工需要时保证24 小时内可提供服务,紧急情况保证4 小时内可提供服务。

2.5.7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修、保养由供应商负责并承担费用;如果出现设备故障,供应商应及时更换设备,保证采购方的施工需要。

2.5.8供应商须对操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应当对机械设备购买财产险,除采购方原因外,造成供应商人员出现意外伤害或机械设备损坏,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 / ;

3.1.3财务要求: / ;

3.1.4业绩要求: / ;

3.1.5信誉要求: (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

3.1.7其他要求:供应商报价前需自行踏勘现场,熟悉本标段范围内的道路状况及当地运输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所有现场运输车辆必须具备合法手续及相关证照、保险;报价前需充分考虑潜在的、不可控的风险及损失;车辆加油费用、维保费用及驾驶人员食宿、工资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www.****.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09:00至 2024 年 5 月 19 日 09:00 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5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www.****.cn)上发布。

7、其他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以不含税总价为评审依据)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地 址: **省**市经开区**大道38号

联 系 人:唐润求

电 话:182****1751

2024 年 5 月 16 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6
招标公告
十堰中央商务区项目经理部水稳运输车辆租赁询比采购项目公告
当前信息